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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农村出来工作的人,包括了两种类型。第一种是从农村考上大学,大学毕业以后,考上公务员或是事业单位,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,这部分人由于户口已经迁移出农村;第二部分是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,他们本质上还是农民,户籍也还在农村。
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,按照土地法的规定,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,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的,每一户享受一处宅基地。农村人只要符合每一户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,要在农村建房这是没有问题的,也会得到乡镇的批准。
作为农村出来工作的人,如果想要在农村建房,要单独申请宅基地的,一般是不允许的,这是为了保护农村耕地红线的需要。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,也指出了全国保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动摇,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,因为兄弟姐妹多,分家后自己家的住房不够,分户以后这是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建房的。
农村出来的工作的人,特别是户籍已经迁出农村出来工作的人,要在退休后回老家建房养老,现实性不强,如果新申请宅基地,这是无法批准的;如果私下交易,找老家的亲戚商量,购买亲戚家的土地或是山地作为宅基地,虽然乡村干部可以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,但房子修好以后,也是违章建筑,不合法的建筑,只要有人举报,相关部门可能会要求进行拆除,或是强制拆除。
对于退休后想回老家建房养老的,唯一的途径是在老家的老人还健在的时候,在老家老房子的基础上,以老人的名义申请翻建。这种办法既不是新增宅基地,只要是在原址上以老人的名义翻建,这既是合法的,也是合理的,当地的乡村干部也没有风险,村民也不会举报,即使举报相关部门来检查,只要申报手续是完备的也是合法的,完全没有任何风险。
如果退休后,家中的老人已经去世了,自己想要将自家的老房子重新进行翻建,这种风险是存在的,即使乡村干部不管,但对你有意见的村民会举报,自己也是非常被动的,当然如果没有人举报,可能大家就相安无事,一切就要看自己如何做人,和村民的关系是否融洽、和谐。
有这种想法的人,提早行动可以规避很多政策上的限制和矛盾。这几年其实回老家建房的养老的人很多,包括我们村就有很多。包括我家也有老宅,老家的老宅确权证书是老妈的名字,我也想回去翻建,但是没有钱只好作罢,兄弟想要回去翻建,但只是嘴上说说,到现在没有动静。一旦老妈去世了,想要重新翻建虽然有可能,但也是不合法的,有一定的法律风险。
对于农村出去打工的务工人员,他们虽然通过打工缴纳了养老保险,在参保地办理了退休,但是他们的户口还在农村,还在老家,退休后回老家建房养老这是没有任何政策障碍的,他们本身在农村有老房子,有钱就可以改造,翻建。即使没有老房子的,还可以以儿孙的名义申请新的宅基地。他们本身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员,还有承包地,一切办起来是非常方便的。
综上所述,农村出来工作退休后,想回老家建房养老,想法是好的,但政策上不鼓励的,而且还有一定的限制条件。如果已经城市买了商品房,户籍也不在老家农村,就需要早做打算,最好是在家中老人健在的时候开始动手修建;对于农村务工人员退休后回老家建房的,本身属于集体经济的成员,只要自己有钱,要重新翻建自己老房子,或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都是比较容易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