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斑马线上车让行人,本应该是所有司机牢记在心中的铁律。但是个别司机驾车时疏忽大意,瞭望不周,往往在斑马线上和行人争路抢行,最终导致车祸。这种情况下,司机无疑将承担全部事故责任。
2023年1月31日,我们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判决文书中,还原了一起斑马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。女司机万某驾车疏于观察,在斑马线上肇事,撞上了84岁老汉刘某,导致刘某不幸死亡。而万某也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1年6个月。
女子万某51岁,家住辽宁鞍山市。
案发当日6时57分许,万某驾驶众泰牌小型轿车,沿鞍山市立山区莘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李家街路口时,遇84岁老汉刘某沿人行横道由西向东步行至此。由于万某驾驶机动车,瞭望不周,未及时发现刘某,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未停车让行,致使其所驾车辆前端右侧与刘某身体左侧接触碰撞,造成刘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经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,刘某系因交通事故致头部遭受钝性暴力作用,造成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。经鞍山市交通安全管理局立山交通安全管理大队认定,万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,刘某无责任。
鞍山市立山区法院一审此案认为,万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一人死亡,且负事故全部责任,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,法院一审判处万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。
万某不服上诉,称自己有赔偿被害人的意愿,但因赔偿数额过高无法达成和解协议;自己需要照顾即将参加高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,请求二审依法发回重审或改判较轻处罚。
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此案中,万某真是可恨又可怜。可恨之处在于,她无视交通法规,在斑马线上肇事撞人,夺人性命。可怜之处则在于,直到要判刑定罪,她才想起自己还要照顾即将高考的孩子。作为母亲,其情可悯。作为司机,必须判刑。